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货物与服务采购预算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9年07月03日 点击:[]  作者:  来源: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货物与服务采购预算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部):

  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关于编制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计划财务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采购预算的管理,切实做好学校货物与服务采购预算,保证采购工作的质量,提高效益,现将做好2020年度货物与服务采购预算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根据部门自身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充分考虑预算的实际执行能力,申报货物与服务的采购预算。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货物与服务采购预算是指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以内的货物与服务。

三、申报要求

总体要求:申报部门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将2020年需采购货物与服务的品目及资金预算列出,并根据必要性进行排序。对照附件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完成附件1《景德镇陶瓷大学货物与服务采购预算申报汇总表》填报。

(一)采购预算申报内容必须包含所需采购的货物与服务的使用目的和功能,货物预计使用人员、参考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价格、安装地点、安装条件以及资金来源,并须考虑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因素。

(二)通用设备在江西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http://jiangxi.gpmart.cn)查询款型及价格,专用设备以政府采购成交信息为价格依据

(三)预算申请的审批

1.使用学校专项经费的申报项目由归口部门审核,并交分管(该经费)校领导签批;

1)申请教学设备经费采购的项目由教务处审核,并经主管教学设备经费的校领导审批;

2)申请行政设备经费采购的项目由资产管理处审核,并经主管行政设备费的校领导经审批;

3)申请学科建设经费采购的项目报学科规划处审核,并经主管学科建设经费的校领导审批;

4)申请博士启动经费采购的项目报科技处审批;

2.使用部门公务费及专项经费的申报项目由部门负责人审核;

3.申请科研经费采购的项目需经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审批。

四、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我校《关于编制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的时间节点等要求,完成《景德镇陶瓷大学货物与服务采购预算申报汇总表》的填写及签批,并于20199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同时报送资产管理处。

备注:申请行政设备经费的采购预算申报汇总表交孙国华老师受理;

申请其他经费的采购预算申报汇总表交鲁昌龙老师受理。

 

联系人:孙国华 13979847156(6386),邮箱: 723759464@qq.com

鲁昌龙 13979809980(6390),邮箱: 5423441@qq.com

 

                                                      资产管理处

                                                                             20197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