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资产管理平台开展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07日 点击:[]  作者:李科  来源:

关于在资产管理平台开展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要求,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必须定期进行盘点,现启动2022年全校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设备(家具)盘点范围:

本次盘点对象为20211231日前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的设备(家具)。

二、设备(家具)盘点方式:

(一)自查:各单位通知资产领用人以“资产综合管理系统”数据为依据对其管理的设备(家具)进行逐台清点,核实无误后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自查认领。4月11日前打印并盖行政章(附件8)一名资产管理员报资产管理处行政楼办公室503。

(二)盘点:资产管理平台在原部门基础上依据教务处及人事处提供的部门清单进行了更新,并更新了房屋地址库信息。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单位内部调拨处理。

抽查:国有资产管理处以“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基础组织现场抽查。

三、设备(家具)盘点结果认定:

(一)凡“资产管理系统”中已被单位自查认领的设备(家具)视为账物相符。

(二)如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情况,单位资产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打印《景德镇陶瓷大学固定资产(设备)盘点盘亏明细表》(附表1)、《景德镇陶瓷大学固定资产(家具)盘点盘亏明细表》(附表3)、《景德镇陶瓷大学固定资产(设备)盘点盘盈明细表》(附表5)、《景德镇陶瓷大学固定资产(家具)盘点盘盈明细表》(附表6);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固定资产(设备)盘亏情况说明》(附表2)、《景德镇陶瓷大学固定资产(家具)产盘亏情况说明》(附表4)、及《景德镇陶瓷大学某某单位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报告》(附件7),签字盖章后于202259日前交至行政楼503办公室(如果不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情况,也须打印提交附表1、附表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13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