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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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赣教高办函〔2020〕14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暨2019年度整改“回头看”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6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司〔2020〕133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2019年委托江西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会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暨2019年度整改“回头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省本科高校科研、教学实验室
二、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结合2019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回头看”,检查重点内容如下: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以及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此次现场检查暨整改“回头看”在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委托江西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组织专家组,抽选2019年实验室现场检查存在问题较多、较严重的高校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
五、工作要求
1.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实验室(科研、教学)安全隐患排查,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逐条自查,发现问题,责任到人,明确时间,立即组织整改。严禁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2.要组织做好2019年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照2019年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时梳理出的台账,认真组织回头看自查工作。
3.请各校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接受现场检查的联络对接,并将联络员姓名、电话等联系方式统一发送至邮箱:457203804@qq.com,联系人:陶智荣,电话13607063907。
4.各校要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和2019年整改自查情况形成报告,务于11月8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张晶晶,电话:0791-86756225,邮箱:373488755@qq.com。
5.各高校要以此次专项检查和整改“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附件:《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