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劳动节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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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劳动节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系),各科研平台:

“五一劳动节”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现就劳动节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主要领导职责,全面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做好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严格管理,重点防范

切实做好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高压气瓶、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等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注意关好实验室门窗、水、电、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劳动节期间实验室若仍需开放的,各单位要评估实验风险情况,做好实验室安全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劳动节期间开放的实验室安全,学生实验过程中必须有指导老师值班或现场指导,严禁实验过程一人操作且无人运行实验设备;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违规电器;各类实验室房间不得留宿。

三、开展自查,消除隐患

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 号)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将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等严格按要求妥善管理。各院、科研平台在做好预防的同时,要制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对照预案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

 

 

 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