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预算申报及大型货物服务集中论证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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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为加强我校采购预算及资产配置管理,统筹安排2025年相关工作,提高主动性、精准性和时效性,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及学校《景德镇陶瓷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景德镇陶瓷大学货物与服务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采购预算申报及大型货物服务集中论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拟在2025年度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包含合同有效期为多年且按规定需2025年度支付的项目)的所有预算资金计划,均要申报采购预算。

二、申报时限

    6月20日前,各申购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采购预算(采购品目)申报,并报送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6月30日前,经费(归口)管理单位完成预算申报审核,并报送资产管理处。

三、归口管理

    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受理和审核博士启动费项目设备采购预算;

    科学技术处受理和审核科研经费项目采购预算;

    教务处受理和审核教学仪器设备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

    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负责受理和审核学科建设项目的采购预算;

    后勤管理处负责受理和审核后勤保障、专项维修、基本建设等项目的采购预算;

    图书馆负责受理和审核各类期刊、图书和电子资源等项目的采购预算;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受理和审核信息化等项目的采购预算;

    资产管理处负责受理和审核行政设备项目的采购预算;

四、申报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实施”的要求,编报的2025年度采购预算是学校来年执行采购工作的必要依据。

    2.务必充分考虑履职刚需、资产存量、盘活现状、共享共用和财力情况;务必统筹把握采购项目的紧迫性、合理性、前瞻性、连续性。科学合理地配置资产,厉行节约地申报预算;做好三到五年建设规划,形成高质量的项目储备。

    3.务必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财库[2022]31号)准确、完整的填报。

    4.申报内容应当落实相关财政政策,优先考虑国产产品,充分考虑专门面相中小企业的情形。

    5.申报大型货物服务的,必须同时提交共享共用的可行性分析及具体方案。

    6.所有材料提供经签批的扫描件及相应电子档,无需提供纸质件。

五、集中论证

    学校将重点对大型货物服务、进口产品采购项目(申报材料务必明确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市场调研情况、用户反应情况等),组织集中论证进行审核。

最终预算经学校审议后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批。

联系人:孙老师,18979850535,52176874@qq.com  



附件1 2025年预算申报表

附件2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


资产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 2025年预算申报表(举例内容填报时删除)


附件2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