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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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为加强我校采购预算及资产配置管理,统筹安排2026年相关工作,提高主动性、精准性和时效性,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及学校《景德镇陶瓷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景德镇陶瓷大学货物与服务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采购预算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拟在2026年度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包含合同有效期为多年且按规定需2026年度支付的项目,不含省级财政专项如省科技计划资金安排的采购支出)的所有预算资金计划,均要申报采购预算。
二、申报时限
5月30日前,各申购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采购预算(采购品目)申报,并报送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6月10日前,经费(归口)管理单位完成预算申报审核,并报送资产管理处。
三、归口管理
科学技术处受理和审核科研经费项目采购预算;
教务处受理和审核教学仪器设备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
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负责受理和审核学科建设项目的采购预算;
后勤管理处负责受理和审核后勤保障、专项维修、基本建设等项目的采购预算;
图书馆负责受理和审核各类期刊、图书和电子资源等项目的采购预算;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受理和审核信息化等项目的采购预算;
资产管理处负责受理和审核各归口管理部门、行政部门及教辅部门申报的采购预算;
四、申报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实施”的要求,编报的2026年度采购预算是学校来年执行采购工作的必要依据。
2.务必充分考虑履职刚需、资产存量、盘活现状、共享共用和财力情况;务必统筹把握采购项目的紧迫性、合理性、前瞻性、连续性。科学合理地配置资产,厉行节约地申报预算;做好三到五年建设规划,形成高质量的项目储备。
3.务必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财库〔2022〕31号)准确、完整地填报。
4.申报内容应当落实相关财政政策,优先考虑国产产品,充分考虑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形。
5.申报大型货物服务的,必须同时提交共享共用的可行性分析及具体方案。
6.本年度申报通过学校OA系统“政府采购预算表”模块进行线上提交,并在部门审核意见栏对采购必要性及可能的课题、论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果做出较详细的论述,待最终批复后提供经签批的纸质件。
五、其他事项
1.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将优先安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常委会立项的项目。
2.最终预算经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批后实施。
联系人:资产管理处:孙老师,18979850535;
计划财务处:宁老师,13767801317。
附件1 政府采购预算表模块截图
资产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 政府采购预算表模块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