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处置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为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减少资产闲置,实现设备有序更新,保障学校正常有序的工作,拟在三月安排一次资产处置工作,请各部门盘点本部门需要报废或处置的设备及家具(必须有实物)。具体操作如下:
1、各部门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员,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在3月22日前报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便于在资产平台赋予部门资产管理权限。
2、部门资产管理员登录资产管理平台,在“资产变动=》变动申请=》处置申请”中填报本部门需要处置的资产。填报完成后导出报表签字盖章后在3月31日前交行政楼503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李科(电话:3881)
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16日
附:资产管理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