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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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教科信厅函〔2024〕4号)和《景德镇陶瓷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陶大发〔2024〕23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最终对418间实验室给予分级分类认定,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结果已经学校2025年1月6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分类结果为:电子类实验室101间,化学类实验室35间,机电类实验室143间,特种设备类实验室32间,其他类实验室107间。

分级结果为:Ⅰ级风险实验室1间,Ⅱ级风险实验室11间 ,Ⅲ级风险实验室156间,Ⅳ级风险实验室250间。

请各学院/科研单位根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结果,针对不同等级实验室,根据相应制度落实具体管理。学校将对实验室开展定期抽查,涉及危险源变动的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及时更新分级分类表并报备资产管理处,学校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景德镇陶瓷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