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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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科研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3月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和《景德镇陶瓷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陶大发〔2024〕23号)的要求,为更好地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教学科研工作平稳运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联合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保卫处、研究生院开展2026年上半年学期初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相关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3月11日(周三)上午9:00-12:00
二、检查范围
湘湖校区、新厂校区、三宝校区、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校区
三、检查内容
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主要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附件2)为依据,结合本校实验室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重点检查:
(一)实验室日常管理情况
检查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和整洁有序;是否有与实验室无关物品;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是否按规定穿戴实验服,涉及危险化学品操作、高温作业、窑炉使用等场景,是否按要求佩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口罩等对应防护用品;是否已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的管理要求开展管理。
(二)消防及其他安全设施情况
相应消防器材、急救药箱、应急喷淋和洗眼器等安全设施配备安装情况及安全疏散通道通畅情况。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检查。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是否规范,标签标识是否清晰,是否分类存放;
2.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是否合规;是否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3.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储间、暂存柜)情况:化学品存放位置、存储条件(监控、通风、消防、防静电、有毒气体感应报警)是否规范;
4.“三废”存储与处置情况。
(四)气瓶及窑炉安全检查
是否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实验气体,建立气瓶台账,气瓶的储存环境和存量是否合理,气瓶是否合理固定,气瓶是否定期检验,气瓶是否装有“满、使用中、空瓶”状态卡;独立的气瓶室是否装有监控和报警装置,是否有专人管理;
窑炉是否贴有警示标识,操作流程是否规范并张贴于显著位置,使用台账是否规范登记;
(五)其他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实验室内存在的其他危险源,如水、电气,高温高压容器、机械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隐患整改闭环情况
对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 “回头看”,核查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效果是否达标。
四、其他要求
1.各实验室应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认真按管理规定开展实验室工作。
2.对自查和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实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制订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限期。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做好工作部署,提前开展好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运行!
联系人:俞玲玲(18707985436 62086)
附件: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 《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