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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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7年度货物服务类采购预算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各项目单位:
为加强我校采购预算及资产管理,统筹安排好2027年采购预算编制相关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及后勤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及学校管理规定,现就做好2027年采购预算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是使用学校各类经费,在2027年度拟开展的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包括政府采购、自主采购),均须申报采购预算。具体包括:
1.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实验器材、办公设备、家具等货物类采购项目;
2. 租赁、委托、保险、维保、物业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
3. 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开发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4. 其他需要实施采购的项目。
(一)全面完整原则。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实施”的要求,编报的2027年度采购预算是学校来年执行采购工作的必要依据。各单位应认真梳理下一年度采购需求,做到应报尽报,不得漏报、虚报。
(二)绩效导向原则。预算单价超10万元及或批量金额超20万元的货物、服务类项目,申报时须填报《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申购论证报告》,充分体现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供应商比价、预算价格合理性等指标。
(三)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预算,充分开展市场调研,合理测算预算价格,杜绝重复购置和超标准配置。
(四)共享共用原则。优先考虑校内现有资产调配使用,在查重的基础上,确无同类资产可供调配、共享的方可申请新购。
各单位组织内部需求论证。完成《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申购论证报告》等申报材料的签批、报送。
资实处、计划财务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等开展评审。
通过论证的项目,提交学校审批后纳入2027年度采购预算库。
将审批通过的采购预算统一编报至学校财务处,列入2027年度预算。
以科研用途为主的采购项目,由科技处负责受理,会同研究生院进行立项论证,形成项目库建议,报资实处汇总。
以教学用途为主的采购项目,由教务处负责受理,会同研究生院进行立项论证,形成项目库建议,报资实处汇总。
校园公共信息化采购项目,由现教中心负责受理,会同发规处进行立项论证,形成项目库建议,报资实处汇总。
行政办公用途的采购项目,由资实处负责受理和立项论证。
1.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申购论证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 技术方案/建设方案(涉及复杂技术项目的需提供);
3. 大型仪器设备(单台10万元及以上)需另附大型仪器申购论证报告;
4. 进口设备采购申请及相关论证材料(如需采购进口产品)。
5. 上述要件完成签批后,以附件形式通过学校OA系统“政府采购预算表”模块进行线上提交。
6.各部门申报时,务必明确区分保障运行刚需类,还是新增购置类,分别申报。
1. 申报内容应当落实相关财政政策,优先考虑国产产品,充分考虑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形。
2. 涉及辐射、放射或特种设备的,须先行通过实验室技术安全科审核。
3. 涉及房屋结构改造的,须先行通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及后勤管理处审批。
4. 涉及增加供电负荷的,须先行通过后勤管理处确认。
5. 各归口管理部门须将财政专项资金一并纳入预算统筹(如银校合作、超长期特别国债)。
6. 工程类的采购预算按后勤管理处相关通知要求报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孙老师,18979850535;
计划财务处:宁老师,13767801317。
附件:1.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立项评价指标体系
2.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申购论证报告
计划财务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