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进口(免税)产品”的工作提示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点击:[]  作者:  来源:

    为了便于大家了解和掌握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工作,专门提示如下:

    (1)在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时,请根据所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际情况,对照《“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要求,确认是否属于清单许可的范围。如不属于,则属于国家不允许进口的产品;

    (2)如属于清单范围,则拟采购进口产品的预算应当是免除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包干价;

    (3)以上工作完成后,必须提供如下采购材料,方可提交至招采中心受理:①《采购需求调查报告》;②《大型货物服务论证报告》③《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④《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其中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中需要专家在意见中集中亲笔签字;⑤进口产品获批的党委抄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