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景德镇陶瓷大学货物与服务自主采购实施细则(试行)》[陶大发〔2022〕22号]的工作提示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点击:[]  作者:  来源:

校内各单位:

针对各单位执行《景德镇陶瓷大学货物与服务自主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下简称“自主细则”)中的常见问题,提示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自主细则”中“第二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明确了“自主细则”的适用范围。

提示说明:

(一)当前执行的《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二)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江西省人民政府和主管预算单位最新发文为准。

二、关于类型判断

提示说明:

(一)资金来源是“财政性资金”,即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校内各二级单位,首先应当对各项品目进行全年统筹安排,再逐一判断:

1、品目是否真实、准确。依据:现行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2、是否在“自主细则”适用范围内。

三、关于执行形式

“自主细则”中“第三条 学校货物与服务自主采购的执行形式主要包括:自主分散采购、自主集中采购两种形式…”

提示说明:

(一)实施主体

小额采购原则上按自主分散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实施主体为申购单位。申购单位应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组织实施,不得化整为零,并对采购活动和结果承担法律和廉政责任。

中额、大额采购按自主集中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实施主体为招采中心。

(二)申购单位自主分散实施应注意的问题

1、2万元以上(含)的小额采购,采购前须签批《货物服务申购单》和《小额采购承诺书》;

2、2万元以上(含)的小额采购,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可实施的项目,应当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

3、2万元以上(含)的小额采购,不能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的项目,在归口管理单位对项目立项、采购需求、实施计划等进行审批后,申购单位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组织实施。《分散采购业务指南》供参考,详见附件1。

4、关于信息公告(含采购公告、结果公告等)的格式,请参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26/content_5495661.htm)

四、关于备案存档

提示说明:

(一)自主分散采购备案存档主体为申购单位。备案材料(含扫描件)主要包括:1、申购单位领导决策会议纪要或其他相关决策资料;2、《货物服务申购单》;3、《自主分散采购评审报告》;4、采购合同(含成交结果的网页截图);验收报告等。

(二)自主集中采购备案存档主体为招采中心。

五、关于货物与服务自主分散采购中的高频问题的说明

(一)需要集体决策解决的问题

1、确定选择征集方式,是公告征集、还是邀请征集。

一般建议公告征集为主要方式,如果是邀请征集,则须载明邀请理由[如市场调研、专家意见等],邀请符合资格和要求的供应商的名单。

2、要选择采购方式,如询价、谈判、磋商。

这三种采购方式的文件模板在“关于执行《景德镇陶瓷大学货物与服务自主采购实施细则(试行)》[陶大发〔2022〕22号]的工作提示”中。

(二)“货比三家”的具体实施流程

1、按照集体研究的采购方式,编制发出采购文件。

2、从采购文件发出后,建议不少于3个工作日截至投标。

3、截至收投标文件,组织评审,签署《自主分散采购评审报告》。

4、公示结果,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公告和公示信息模版见附件2)

5、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6、履约、验收、支付。

在执行“自主细则”过程中,如遇业务问题或有意见建议,欢迎来函交流。

 

资产管理处(招采中心)

2024年3月20日